巴西司(si)法(fa)部通知蘋果停(ting)止在全國銷售不帶充電器(qi)的iPhones,并對(dui)這家美國制(zhi)造商(shang)的當地(di)業(ye)務處以1220萬(wan)巴西雷亞爾(C114注:約(yue)合(he)230萬(wan)美元)罰(fa)款。
這一決(jue)定(ding)是在巴(ba)西國家消費者秘書處2021年的(de)投訴后(hou)作出的(de),投訴認為(wei)蘋果公司出售的(de)產品不完(wan)整,不包括充電器。
巴西消費者團體(ti)也不(bu)接受制造商以可持續(xu)發展為由(you)的論點,并補充說蘋(pin)果可以采取(qu)其他措施來減少對環境(jing)的影響,比(bi)如使用行業標準(zhun)的USB-C。
蘋果被指控銷售不完整(zheng)的產(chan)品或(huo)缺乏(fa)基本功(gong)能(neng),以及“通過歧視(shi)消費者和將責(ze)任轉移給第三方來拒(ju)絕銷售完整(zheng)的產(chan)品”。
該(gai)制造商(shang)已經因類似問題被(bei)巴西其他幾個政府部(bu)門罰款。司法部(bu)聲稱,在這些(xie)投訴(su)之后,蘋果并未試圖“j將無充電(dian)器銷售的(de)損(sun)害降(jiang)至最低”。
除了罰款和暫停,巴(ba)西國家通訊管理(li)局(ju)(Anatel)還被命(ming)令撤(che)銷iPhone 12機(ji)型的(de)注(zhu)冊。
據稱,蘋(pin)果公(gong)司的一名代表(biao)表(biao)示該公(gong)司計劃(hua)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