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員“刪庫跑路”的話題(ti)再次登上(shang)熱搜,瀏覽量過億(yi)。
不過,這一次刪掉的不是數據庫,而是自己親手(shou)寫下的代碼!
當(dang)事人是一名(ming)29歲的(de)程序員,給京(jing)東到家平(ping)臺開發了3個月的(de)代碼。
離職當天,他刪掉了(le)自己寫(xie)的一系列代(dai)碼,包括平臺優惠券、預(yu)算系統和補貼規則等。
仔細一看,這位程序員的離職時間恰好是6月18日京東大促那天。
近日,這位程序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。
除了這些頗具(ju)戲劇性的細節,不少圍觀的網友(you)還對離(li)職時(shi)的過(guo)激(ji)行為、代碼權限管理等(deng)議題展(zhan)開了討論。
一起來看看到底是怎么回(hui)事。
據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披露,2021年3月,29歲的程序員錄某入職北京一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,負責(ze)京東到家平臺的代碼研發工作。
2021年6月18日(ri),錄某(mou)離職(zhi)。
就在離職當天,他未經許可,用自己的賬戶登錄了代碼控制平臺(服務(wu)器(qi)位于(yu)上海),將在職期間寫過的京東到家平臺優惠券、預算系統和補貼規則等代碼一并刪(shan)除,導致相關(guan)項目被迫延期。
2021年9月23日,錄某被民警抓獲。
案發后,公司為了保證系統運行通暢,聘請第(di)三(san)方公司(si)恢復數(shu)據庫(ku)等共支出約3萬元。
而(er)錄某也在家屬(shu)幫助(zhu)下,賠(pei)償3.5萬元并(bing)取得諒解。
判決結果表明,被告人錄某違反國家規定,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數據進行刪除,后果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破壞(huai)計(ji)算(suan)機信息系統罪(zui)。
但由于(yu)錄某到案后如實供(gong)述自己的罪行并(bing)自愿認(ren)罪認(ren)罰,依法可以從輕處(chu)罰。
目前,錄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刑期(qi)從(cong)2021年9月23日(ri)(ri)起到2022年7月22日(ri)(ri)。
據企查(cha)查(cha)顯示,上海京東到家元(yuan)信信息技術(shu)有(you)限公司確實在北京有(you)一家全資子公司,名叫北京達冠(guan)信息技術(shu)有(you)限公司。
△圖源企查查
從(cong)獵(lie)聘可以看到,這家公司在招聘京東(dong)到家的后(hou)端(duan)開發工程師,負責優惠券等系(xi)統的快速迭代。
△圖源獵聘
這起(qi)案件也引發(fa)了不少網友的熱議。
可以看(kan)出,與之前的刪庫跑路(lu)相比,這(zhe)次案件有些不同。
被(bei)告人(ren)錄某刪除的不是(shi)數據(ju)庫中的生產數據(ju),而是(shi)在工作期間自己寫的代碼。
有(you)了解(jie)IT行業的網友從(cong)細節中發現了問(wen)題,認為僅憑現有(you)信息還(huan)有(you)解(jie)釋不明白(bai)的地方(fang)。
比如,刪除的到底是什(shen)么代碼(ma)。
如果(guo)是生產環境(jing)的(de)代(dai)碼,按理說大公司對代(dai)碼上(shang)線會有嚴格的(de)管理辦(ban)法,需要經過同級(ji)和上(shang)級(ji)評審才能合并到主(zhu)分(fen)支。
這位(wei)錄某一個人怎么(me)會有這么(me)大的權(quan)限?
如果(guo)是(shi)(shi)開發環境(jing)的代碼(ma)(ma),代碼(ma)(ma)控(kong)制(zhi)平臺(tai)的一(yi)(yi)個重要功能就是(shi)(shi)版本管理,無論是(shi)(shi)Git還是(shi)(shi)老一(yi)(yi)點的SVN都(dou)有備份功能,可以回(hui)滾(gun)刪除的操作。
那么為什么公司(si)要花(hua)3萬元請第三方恢(hui)復(fu)數(shu)據?
無論如何,這個案件再次提醒了大(da)家,本職(zhi)工作期間勞動(dong)成果按合同屬(shu)公司(si)所有(you)。
即(ji)使是自(zi)己寫的代碼也不(bu)(bu)能因(yin)一時(shi)沖動去刪除(chu),不(bu)(bu)然只會讓日子越來越有判頭。
10個月刑(xing)期(qi)外加(jia)賠款不說,留下案底對以(yi)后再找工作都會(hui)有影響,不值得。
另外(wai),判決(jue)書(shu)中(zhong)也有交代,被告人錄某到案后(hou)能如實(shi)供(gong)述自己的(de)罪(zui)行,賠償被害單位(wei)并取得諒解,依法可(ke)以從(cong)輕處(chu)罰。
10個(ge)月有期徒(tu)刑,與之前引起轟動的(de)同(tong)類案件相比(bi),確實算輕的(de)了。
刪庫跑路,早(zao)年間(jian)更多是程序員(yuan)圈(quan)自嘲的一種段(duan)子(zi)。
調侃的是(shi)因操作失誤等原因刪庫(ku)了以后就只能跑路了。
每次“rm -rf /*”這串神秘代碼(ma)一(yi)出現(xian),老司機(ji)都會(hui)心(xin)一(yi)笑(xiao)。
不過近年(nian)來,這類段子一樣的故事,屢次在現實發(fa)生。
影響最大的,莫(mo)過于2020年初電商SaaS微(wei)盟(meng)程序員刪庫,導致(zhi)公司服務器(qi)故障時間長達8天(tian),超(chao)過300家(jia)商戶受到(dao)影響,市值僅一天(tian)就(jiu)蒸(zheng)發了10個(ge)億(yi)。
這起案件的被告賀某最終因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判處有期徒刑6年。
在這之后,又有40歲鏈家程序刪除自家9TB數據庫被判7年,同(tong)樣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。
破壞(huai)計算機信息系統罪(zui),是在我國(guo)刑法中(zhong)第二百八(ba)十六條規定的(de),包含三款罪(zui)。
第一款是針對破壞系統本身(shen)的規定。
違(wei)反國(guo)家規定(ding),對(dui)計算(suan)機信息(xi)系統功(gong)能進行(xing)刪(shan)除、修(xiu)改(gai)、增加、干擾,造成計算(suan)機信息(xi)系統不能正(zheng)常運(yun)行(xing),后果(guo)嚴(yan)重的,處五(wu)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(guo)特別(bie)嚴(yan)重的,處五(wu)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二款是針對數(shu)據方面。
違反國家規定(ding),對計算機信(xin)息系統(tong)中(zhong)存儲、處(chu)理或(huo)者(zhe)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(shan)除(chu)、修改、增加的操作,后果嚴(yan)重的,依(yi)照前款的規定(ding)處(chu)罰。
最后(hou)一款則是病毒等破壞(huai)性(xing)程序。
故意制(zhi)作、傳(chuan)播計算機(ji)病毒等破壞性程序,影響計算機(ji)系統正(zheng)常運行(xing),后果(guo)嚴重的,依(yi)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。
除了(le)刪代(dai)碼、刪庫這類案(an)件外,最近一開(kai)發者張某幫(bang)人在(zai)釘釘上(shang)遠程打卡獲刑一事也引發了(le)大量(liang)關(guan)注。
張某(mou)開(kai)發的大牛助手APP可以(yi)破(po)壞釘釘系(xi)統獲取用戶真實地理(li)位置的功能,而且(qie)是收費(fei)軟(ruan)件,包月25元(yuan),包年(nian)89元(yuan)。
截止案發共有10萬用戶,獲益約五(wu)百萬元。
法院裁定張某這種(zhong)行為(wei)符合破(po)壞計算機信息系(xi)統罪(zui)中的“故意制作(zuo)、傳播計算機病毒(du)等破(po)壞性程序”,且后果嚴重(zhong),一(yi)審判決有(you)期徒刑5年6個月。
二審法院認為“大牛助手”不屬于刑法中的“破壞性程序”,但張某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改判為有期徒刑四年。
另外,開(kai)發(fa)與大牛(niu)助手這(zhe)種“外掛”相似的(de)游戲外掛,同樣(yang)會獲(huo)破壞計算機(ji)信息系統罪。
去年12月底,被告人周某、孫某、姚某因提供《原神》游戲外掛獲利199.488萬元,分別獲刑4年(nian)、3年(nian)10個(ge)月、1年(nian)6個(ge)月。
這些事例都可以看出,破(po)壞(huai)計算機信息系統,后果(guo)相當(dang)嚴(yan)重(zhong)。
正如這位網友所(suo)說,可不要一時沖(chong)動,把調侃當真。